梁晨

歌手梁晨的图片

伴奏数

1

播放量

41.8W

外文名:Candy 国籍:中国 出生地:江西上饶市玉山县 职业:歌手,演员,模特 代表作品:《笑脸》 《茶经》《情在烂漫时》 基本内容:梁晨 个人履历: 梁晨,男,生于1986年,湖南怀化人。2004年——2008年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班长职务。2007年获得湘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并于2008年入学攻读硕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理论硕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胡平仁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部门法哲学、民法学,专攻人格权法哲学理论研究。 理论观点: 在人格权基础研究研究领域,认为人格权的概念包含有两个层次,即身份性人格权和利益性人格权。虽然人格概念的发展呈现出一种由身份到利益的转变倾向,但这种转变并非由利益取代了身份从而人格的内涵是单一的利益。这种转变由于不是替换而是附加,因而人格的内涵开始丰富,而建立在人格概念基础之上的人格权也呈现出两个层面的对立统一关系。这决定了不论是宪法学还是民法学,在人格权领域均有各自的研究侧重点,任何一方的研究成果都不足以遮蔽人格权在彼方领域所具有的特性。因此,学界目前对人格权的研究由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呈现出要么将人格权利益化从而忽视了其伦理价值的属性,要么将其解读为一种政治哲学的概念从而忽视了人格权的利益属性。 在法律全球化研究领域,认为法律全球化在推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加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利益不平衡的矛盾,并对国家主权观念以及各民族传统法律文化提出了挑战。而不论是把法律全球化当作一种当然的前提予以单纯地接受还是站在狭隘的民族国家立场上不承认甚或抵制法律全球化,都是不恰当的。从事实和价值两个方面来审视法律全球化以及在此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不难发现,一种既反映人类法律文明共同属性又观照各民族国家本性的异质且多元的法律全球化模式是可能的。而这正是一种应然的法律全球化模式,也是达致世界和谐的可欲之路。 研究成果: 1、《论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矛盾——兼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论文,独著,载湘潭大学法学院编《湘江法苑》第九辑。 2、《论转让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论文,独著,载湘潭大学法学院编《湘江法苑》第十辑。 3、《略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学术随笔,独著。 4、《从方法到学科:全球化时代下的比较法》,学术随笔,独著。 5、《学生公寓限制用电总功率的法文化透视》,学术随笔,独著。 6、《法律全球化与世界和谐》,第21届世界法哲学大会会议论文,与导师胡平仁教授合著。 7、《法律与立法二元观探微——读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论文,独著。 8、《法律思维研究述评》,论文,独著。 9、《人格权概念的法哲学解读》,提交第三届部门法哲学大会论文,独著。

梁晨 的所有伴奏:

4′34″

192 kbps